办理暂住证应该到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本人相片
暂住地住址证明(如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等)
就业或就读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学生证等)
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审核与办理
公安机关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并告知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可以延长至30日
领取证件
申请人凭回执到派出所领取《暂住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