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通常召开以下会议:
村民大会
由全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村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讨论和决定村庄的重大事项,如村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承包等。
村委会会议
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全体村委会成员参加。
主要讨论和决定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如组织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本村财务、协调村庄矛盾等。
村民代表会议
由村民代表组成,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协助村民大会行使自治权利,审议和决定村委会提交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会议
若村委会内设有党支部,则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全体党支部成员参加。
主要讨论和决定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如党员发展、组织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协调村庄矛盾等。
例会制度
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一般每星期或10天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村务公开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等。
“两委”联席会制度
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
主要任务是研究村中重大事项,如经济发展、干部分工、修路筑桥、兴办公益事业等,并可形成决议。
村民小组长会议制度
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主要任务是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
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制度
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下属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不定期召开。
主要任务是讨论和决定下属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事宜。
专题会议
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以便深入研究、集中解决。
冬春救助对象确定会议
研究确定冬春救助对象,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得力。
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
组织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及三个村小组干部参加,旨在做好安宁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这些会议涵盖了村委会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村庄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建议村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和议题,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