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判决生效,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向法院申请出具生效证明书
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出具判决书或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关注判决书的送达和上诉期
一审判决:如果被告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上诉,判决书即生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书。
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作出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书。
通过法院系统查询
有些法院可能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案件的承办法官可以直接在法院系统内录入生效时间。
利用在线服务平台
例如,在广东,可以通过“粤公正”小程序或者“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电子生效证明,无需再到线下申领纸质版。
建议
及时申请: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后及时申请生效证明,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确认法院要求:不同法院可能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建议提前联系法院确认具体流程。
保留相关文件:申请生效证明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判决书、送达回证等,以便法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