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仲裁是一种由部分仲裁机构为拓展业务而创新出的模式,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网贷平台。借款人为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网民,涉及的金额一般为数百元至数万元。这种模式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网络借贷合同且未发生纠纷时,请求仲裁机构依据现有协议先行作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调解书和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先予仲裁”的适用提出了明确的法律适用问题批复,指出“先予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在立案、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此外,部分网贷平台通过引入仲裁为借贷交易提供信用背书,但有的仲裁机构可能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在纠纷发生前就受理仲裁申请并作出裁决,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
因此,如果您是借款人,面对网贷平台的“先予仲裁”要求,应当仔细审查相关协议和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