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电质量问题的包换时间规定如下:
7日内: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内: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0日内: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90日内: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此外,如果修理后的产品应正常使用30日以上,并且在停产后5年内提供零配件。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在购买家电产品后,如遇到质量问题,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详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