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没有结婚证但户口在一起,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双方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拿到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方的户口迁出手续。
补办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单身证明,并按照结婚程序提交完整资料。
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
如果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和实际不符,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
办理户口迁移
对于户口迁移,需要先确定理想的迁入地点,并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户口迁入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等。获得准迁证后,再前往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携带户口迁移证去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建议:
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如果需要补办结婚证,应尽快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以便进行后续的户口迁移。
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证明文件齐全,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