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申诉的时限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申诉时间如下:
一般情况
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吊扣驾驶证裁决
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于交警做出的驾照扣分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起的60天内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30天内做出裁决并回复。
通过交管12123申诉
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后,在交管12123上申诉的,审核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完成。
综合以上信息,扣分申诉的时限主要分为15天、30天和60天三种情况,具体取决于申诉的类型和选择的申诉途径。建议在选择申诉方式时,先了解相关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