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一般应填写 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具体填写时,城市籍贯填写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籍贯填写至县,前面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此外,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则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在特殊情况下,如被抛弃的儿童,可以填写收养者的所在地;对于跨国婚姻生育的孩子,如果父亲是外国人或本身是外国人后转入中国国籍,则可以填写原国籍所在国的国家名称。
综上所述,籍贯的填写应依据个人祖辈的居住地或出生地,并在必要时参照相关官方文件和记录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