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应在 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具体来说,罚金缴纳的时间以判决书中的日期为准,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罚金,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自动缴纳:
罚金应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强制缴纳:
如果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以强制其缴纳罚金。
随时追缴: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延期或分期缴纳:
如果犯罪分子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或其他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申请,但需经法院裁定同意。
减免罚金:
在特殊情况下,如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导致缴纳困难,犯罪分子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这需要罪犯本人、亲属或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综上所述,罚金的具体缴纳时间以判决书为准,未按时缴纳的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措施。若确有困难,应及时与法院沟通并提出相应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