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拘留的情况包括: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有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此外,拘留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不能拘留的情况,包括: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这些条件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拘留措施,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当避免采取拘留措施,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