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没有合同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 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来说,社区工作者通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种安排使得他们在劳动关系上与企业单位有所不同,因此不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签订聘用合同的规定。
此外,社区工作者往往是由街镇统一实施日常管理,并由社区组织统筹使用。他们与所属街道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这种协议通常包含试用期一年等内容。
综上所述,社工没有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工作,与传统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有所不同。这种安排虽然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但也可能导致他们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