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近期计划征收的土地范围如下:
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
征收范围:宣威市热水镇热水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
征收面积:0.05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440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4公顷)。
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
征收范围:宣威市复兴街道十里铺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至第十六居民小组。
征收面积:20.6914公顷,包括农用地18.8252公顷(耕地16.2664公顷,种植园用地0.3420公顷,林地0.6198公顷,草地0.1800公顷,其他农用地1.4170公顷),建设用地0.1585公顷,未利用地1.7077公顷。
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
征收范围:涉及宣威市双龙街道双龙社区第四至第五居民小组,宛水街道新文社区第三至第四居民小组,热水镇关营村第一至第九村民小组,海岱镇羊场村第六村民小组。
征收面积:17.9097公顷,包括农用地17.0419公顷(耕地15.1320公顷,园地0.7403公顷,林地0.1107公顷,草地0.4298公顷,其他农用地0.6291公顷),建设用地0.8678公顷。
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收范围:涉及宣威市虹桥街道办事处(月牙社区居民委员会、北云社区居民委员会)、丰华街道办事处(望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振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凤凰街道办事处(所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双龙街道办事处(双圩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双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得禄乡(得禄村民委员会)、阿都乡(梨树村民委员会)。
征收面积:35.1788公顷,其中纳入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开发区域地块面积23.9986公顷,包括农用地9.8594公顷(耕地4.9925公顷,林地0.3202公顷,草地4.4325公顷,其他农用地0.1132公顷),建设用地14.1392公顷。
这些征收项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形,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用地。相关土地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合法、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