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法院 不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他们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因此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
尽管如此,如果孩子虽然已经成年但还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或者存在需要给付抚养费的法定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仍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总结来说,对于成年子女,离婚时法院主要处理的是离婚本身和财产分割问题,而无需对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