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体系是由判例法和成文法共同构成的普通法系国家。其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宪法:
美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普通法都必须遵守。宪法规定了美国国会通过的法律、参议院批准的条约、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法规及联邦司法机构作出的判例法组成美国联邦法律体系。
制定法:
通常由立法机关(如国会)制定,包括民事法、刑事法、商业法等。制定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等。
条约:
由参议院批准的国际条约也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
行政法律法规:
由联邦行政机构(如国务院、司法部等)制定的行政法规。
普通法:
由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判例法,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在于其分散性,联邦和州各自拥有独立的立法权,但在某些领域(如国防、外交、州际商业等)联邦法律具有统一适用性。此外,美国法律体系还包含大量的判例法,尤其是契约法方面。
建议在学习和研究美国法律时,关注这些法律渊源及其相互关系,以便更全面地理解美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