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官司败诉后, 败诉方需要承担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相关费用。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先由原告预交,审理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和解,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具体承担比例和金额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
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以便更好地预估和准备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