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并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以及服务集体成员等。它通常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旨在保护村民利益、保障社会秩序稳定,并能有效地调动居民积极性,促进社会发展。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是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形式,并拥有特别法人资格,可以平等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并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