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即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在中国受到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以下是一些关于军婚的基本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定义
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非现役军人
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结婚登记规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强迫或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军婚法律保护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惩。
结婚条件
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军队人员的结婚对象应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不得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结婚。
集体婚礼
某些部队会举办集体婚礼,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7集团军某旅举办的“爱在军旗下、情定红军旅”集体婚礼。
特别事件
破坏军婚的行为,如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和报道,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