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超生罚款的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如果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审批手续生育第二个子女
由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一百元的罚款。
如果女方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系随夫生活的,则由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生育证生育
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后补办生育证。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
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综上所述,广州市超生罚款的金额主要依据当地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以及违法生育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超生一个子女的罚款在30万元左右,具体金额会根据实际收入和超生子女数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