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理后,法院应当在 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内下判决书。具体而言,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则为三个月。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而是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情况下,判决书则应在宣判后立即送达。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可以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做出判决。若当庭宣判,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判的情况下,判决书则应在宣判后立即送达。
此外,对于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天内没有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若对方未在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判决,则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缺席审理后,法院应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在定期宣判的情况下立即送达。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在定期宣判的情况下立即送达。如果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天内没有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若对方未在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判决,则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