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赃款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司法机关介入
违法犯罪所得一般由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追缴。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没有追缴的,可能由法院进行追缴。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司法机构会立即采取措施,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犯罪嫌疑人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这可能包括各类银行账户、房地产、机动车辆等贵重物品。
清点和估值
针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将会进行彻底地清点和估值,以便确认可以用来补偿受害者损失的那部分价值。
调查赃款去向
全方位地调查犯罪嫌疑人行受贿款物的去向,包括那些被恶意转走或者藏匿起来的财富。
鼓励自首退赃
积极提倡犯罪嫌疑人主动上交赃款,以此换取刑罚的减轻处罚。
追责第三方
对于知情接收或协助转移赃款的第三方,法律也将会对他们进行严格追责,同时追回所有涉案财富。
法院审理和判决
法院在制作刑事法律文书时,会根据违法所得的情况分别进行表述,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没收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财产等。
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持续追缴
对于没有追缴到位的违法所得,法院会直接判决予以没收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不易表述为继续追缴。
执行阶段
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
总结:
追缴赃款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包括司法机关的介入、财产的查封冻结、清点和估值、调查赃款去向、鼓励自首退赃、追责第三方、法院审理和判决、上缴国库以及执行阶段的强制执行。整个过程旨在确保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能够被依法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或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