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卡在异地使用分为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两种情况,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福建省内异地就医
直接刷卡结算:
厦门医保卡(社保卡)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回厦门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线上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
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先通过线上渠道(如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或线下渠道(如厦门e政务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直接结算: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备案地的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基金支付政策,即报销待遇与本市一致。
临时回厦:
备案后临时回厦可直接刷码、卡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取消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备案时限:
无备案时限要求,参保人员可根据需要灵活自主取消或变更备案。
补办条件:
在出院结算前补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百分之十,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百分之二十。
建议:
参保人员应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因为其使用更加便捷,可以在医院端预约、挂号、签到、就诊、结算、取药、取报告等各类场景应用。
跨省异地就医前,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备案渠道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