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虚假陈述的起诉方式,可以总结如下:
向公安机关报案
收集对方虚假诉讼的相关证据。
向辖区内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交由法院裁判。
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虚假诉讼的相关证据。
写好自诉状,向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法院立案审理。
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交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证据包括: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提交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注意前置程序
根据2003年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诉讼,需要以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为依据,立案时需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这就是所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前置程序。
新《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取消了前置程序,除身份证明文件外,原告起诉只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和存在损失,在确定损失时需要初步明确实施日、揭露日或更正日、基准日这三个时间点及其对应基准价格。
建议:
-当事人在发现虚假诉讼的情况后,应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可以考虑提起刑事自诉。
对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原告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虚假陈述行为及投资损失,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