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阶级性和法律性。
阶级性
刑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刑法的内容明显体现出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性质,例如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税收征管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妨害司法罪的规定等。
刑法不仅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也要维护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刑法保护被统治阶级的利益,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
法律性
刑法具有社会性,其内容特定,规定的是犯罪和刑事责任问题,与其他部门法不同。刑法是保护型的实体法,只告诉人们禁止做什么,并对实施了禁止做的行为(犯罪)的处罚做出详细规定。
刑法的调整范围广泛,一切受到严重侵害的社会关系都可以被刑法调整。刑法以其调整方法(刑罚)而非范围作为自己独立存在的依据。
刑法的调整手段具有严厉性,对利益保护具有后盾性。刑法通过刑罚手段强制性地制裁犯罪行为,保障其他法律的实施。
综上所述,刑法的性质主要体现在其阶级性和法律性两个方面。刑法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维护其利益的工具,同时又是保护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