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转户口的步骤如下:
落实工作单位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将户口从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以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未落实工作单位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至其他指定地。若迁回原籍,流程与上述类似;若迁至其他指定地,需按照当地政策办理。
特殊情况
户口保留:户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可以申请保留户口两年。保留期间,户口不外借,不出具任何户籍证明,派出所不办理身份证。若在保留期间签约工作单位,可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移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户口迁移需求,以便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保持沟通: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沟通,获取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