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个人所得税免税收入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
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
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
其他(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其他免税收入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及受灾地区个人取得的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免税收入项目涵盖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多个方面,具体免税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以获取最准确的免税收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