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时,不得拒收人民币。
如果遇到商家拒收现金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投诉举报
拨打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12363进行投诉。
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情况。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反馈,或拨打咨询投诉热线。
向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后果
尽管目前法律中没有对拒收现金行为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但可能会要求违法方接受人民币,并进行批评教育。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对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
证据保存
在与商家沟通时,应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整改期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请记住,拒收现金不仅违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