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通常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出资的:
股权赠送:
公司设立后,股东直接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成为干股股东。这种方式下,受赠人无需支付现金或实物,但可以获得公司的分红权和收益权。
股权激励:
一些公司为了留住关键人才,大股东会无偿或以优惠价格转让部分股权给受激励对象。这种方式下,受激励对象获得的干股通常没有所有权,但享有分红权和收益权。
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无法工商登记:
虽然《公司法》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如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但这些非货币资产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有些情况下,由于法律或行政限制,某些无形资产可能无法进行工商登记,因此采取干股的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干股股东并不需要实际出资,其股份通常是公司赠送的,因此他们享有分红权和收益权,但不拥有股份的所有权,也不得进行转让。干股的存在主要是作为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或赠予职工,但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以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干股可以通过股权赠送、股权激励或某些无法工商登记的无形资产出资,但干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仅享有分红权和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