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属于社会资源再分配,具体定义如下:
定义与目的
司法救助是指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司法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或支持的人群提供帮助和救济,属于社会通过政府机构提供的资源再分配的一部分。
司法救助的目的是确保人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平等获得法律援助,维护公正和正义。
范畴与措施
司法救助的范畴包括法庭费用减免、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基金等。
对于经济条件困难的当事人,法院可以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或减免等措施。
管理机构与程序
司法救助属于司法局的业务范围,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司法部门进行申请,通常程序为填表审批。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负责,包括受理、审查、发放救助金及其他相关工作。
原则与性质
国家司法救助的原则包括辅助性救助和公正救助,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司法救助本质上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不是国家赔偿,也不是国家代位进行民事赔偿,而是临时性社会保障措施。
与其他援助的区别
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区别在于,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而司法救助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法律援助减收、免收的是法律服务费用,司法救助减收、免收的是诉讼费,是国家的财产性资金。
综上所述,司法救助是社会通过政府机构提供的资源再分配的一部分,旨在通过司法机构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