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主要 取决于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款应当在股权转让签署后几日内支付,但也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等方式,具体支付时间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可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果双方已经在协议中明确了支付的时间、方式及条件,那么受让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支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或行业惯例来判断。
此外,如果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影子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如果情况特殊确需延长,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来确定,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