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它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赔偿权益,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损失。交强险的特点是强制性、广泛性和公益性,是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并于2007年7月1日开始普遍推行。
交强险的保费由国家统一规定,并且不同车型的保费也有所不同。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有限,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十来万,对于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不足够赔付。交强险必须购买,否则车辆是不被允许上路的。
总结来说,交强险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性保险,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赔偿权益,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