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 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3日”是指工作日,并不包括节假日。如果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复核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全,会告知一次性补正。
受理复核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因此,从提交复核申请到作出复核结论,整个过程通常需要 35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