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危房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房屋的危险等级、结构类型、面积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补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补偿
政府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
政府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安置房,与被拆迁户进行产权调换。
综合补偿
结合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给予被拆迁户全面的补偿。
搬迁补助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包括临时居住条件划档的补贴。
临时安置补助
被拆迁户在搬迁过程中,政府提供的临时安置费用,按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
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的额外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五保户: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低保户: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困难户: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一般户:
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此外,对于农村危房拆除,国家还提供了一定的补偿标准:
农村困难户:每户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