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学历证明(如毕业证、学力证明)
个人自传(包括简历、所获表彰、成长经历、优点特长等)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材料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准确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政治面貌(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
相关人员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
其他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或人事档案的存放地证明
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复制件)
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非警察类只需开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结婚申请表和结婚函调表(仅适用于已婚的转业军士)
档案内入伍材料与本人信息不一致的核实信息证明
入团志愿书或入团志愿书证明材料(仅适用于入伍前是团员的)
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经历证明(包括起止年月、是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一年以上津贴)
《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及当地派出所盖章
《户口注销证明》(仅适用于易地安置的战友)
区域调整变更的证明(如地域划分调整或更名变更)
奖励材料(包括立功通令、奖章、奖励卡片、任职命令复印件、士兵任职报告表、职务津贴领取等)
建议:
提前准备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