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开庭时间主要 取决于法院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如果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在特殊情况下,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普通程序下,法院应在立案后三十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
简易程序
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下,法院应在立案后十五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
特殊情况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需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为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可安排开庭。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案件的开庭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普通程序下,法院应在立案后三十日内通知开庭时间,并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下,法院应在立案后十五日内通知开庭时间,并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涉及特殊情况,如被告下落不明,则公告送达期需为60天,之后方可安排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