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公开开标
在有招标单位自愿参加的情况下,公开开标,但当场不宣布中标结果。
在公开开标的情况下,招标人会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邀请开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
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在公证员监督下开标
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开标,确定预选中标户。
当场确定预选中标人
在有招标单位自愿参加的情况下,公开开标,当场确定预选中标人。
秘密开标
国际承包工程中通常有公开开标和秘密开标两种方式。秘密开标通常用于涉及敏感信息或需要保护投标者隐私的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且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应当当众拆封、宣读,检查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这些开标办法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助于维护投标者的权益,并保障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