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反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反诉状:
反诉状是反诉原告向法院提出反诉的书面文件,应当包括反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身份证明:
反诉原告应当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如果反诉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原告的关系。
授权委托书:
如果反诉原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
证据材料:
反诉原告应当提交支持其反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反诉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
以上材料应当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的材料法院将不予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提起反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本诉正在进行中且辩论终结前,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并且反诉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