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原告需要在 7日内交纳诉讼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逾期不交纳,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可以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如果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法院也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缴费方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到法院指定的缴费窗口进行缴费,并将缴费的回执单提交给法院立案厅。
综上所述,法院立案后,原告应在收到法院发出的交费通知后7日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以避免因未按时交费而被视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