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开始补录
2025-06-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臻
记者20日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就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作出安排。
据了解,此次补录取对象为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5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这类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包括:
(1)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2)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4)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要提醒考生的是,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填写《补录取申请表》,并持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报名确认点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名确认点初审后,须于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录取。
按照规定,获奖考生在申报补录取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并申报相关对口专科专业。院校(专业)名称及其代码须严格按照“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填写。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请,视为自行放弃获奖考生资格。
编辑:潘泽彦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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