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美欣
近日,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为患病五保户被告人开启“绿色通道”,以司法温情化解缓刑执行难题,这一举措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该案中,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禁用工具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审理时,李某认罪认罚,积极悔过,临江市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身体状况及社会危害性,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依法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缓刑执行需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开展。但李某系五保户,年逾七旬且身患慢性疾病,长期独居深山,交通极为不便。为减轻李某奔波负担,临江市法院主动对接当地司法局、派出所及村委会,为其专门制定“上门执行”方案。
执行当日,临江市法院干警携带法律文书,翻越崎岖山路,终于抵达李某家中。在现场完成宣告、签字、教育等流程,并协调社区矫正机构为其定制“线上+定期走访”监管模式,确保矫正效果与生活便利“双保障”。
此次“上门执行缓刑”以司法便民举措,警示公众非法狩猎的法律后果,更展现着审判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推动法律实施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