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打工人有福啦~
内蒙古率先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地方性法规,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条块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打造工资支付全流程监管新模式,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推动欠薪治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01
工资支付与清偿
1. 支付形式明确:农民工工资应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本人,严禁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2. 支付周期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相应周期支付;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双方依法约定支付周期 。
3. 工资台账保存:用人单位要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保存至少三年,且不得伪造、编造、隐瞒、藏匿 。
4.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需一次性付清所欠付工资 。
02
保障措施
1. 保证金与应急金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有钱支付工资 。
2. 人工费用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建设单位优先拨付人工费用 。
3. 专用账户设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按比例及进度拨付人工费用 。
4. 劳资专管员配备: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备劳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管理等工作 。
5. 政府项目资金保障: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时落实资金来源,不得挤占、挪用 。
6. 实名制管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用工情况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时上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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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1. 部门职责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2. 欠薪线索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归集和转办投诉、举报欠薪线索,并监督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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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1. 责令限期支付与强制执行:人社部门责令企业支付被拖欠工资,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2. 罚款处罚:企业伪造、编造、隐瞒、藏匿工资支付台账等,将面临罚款 。
这部《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
将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加上一把“安全锁”
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青橙融媒、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