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网6月6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当天在赤柱拘捕一名28岁男子。有消息指出,被捕的男子是在“35+串谋颠覆政权”案中被判囚56个月,目前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黄之锋。
报道称,黄之锋在狱中再次被捕的原因是,有关部门发现他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条“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即俗称的洗黑钱。
报道还表示,目前服刑中的黄之锋还正在以“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被检方起诉,案件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8月8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黄继续还押。

黄之锋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资料图)
控方指控,黄之锋涉嫌在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与流亡英国的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在香港串谋,意图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及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严重阻挠特区或中央政府的法律及政策执行。
2024年11月19日,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其中,已认罪的被告黄之锋被判刑56个月。在此之前,黄之锋还曾因藐视法庭、非法集结、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等罪名,自2017年起被多次起诉和判刑。
来源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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