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杨国峰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在“湘娄底机XX”轮执行案中,依托湘鄂赣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湖南法院、公安部门快速化解暴力抗法问题,3小时内完成船舶交接,避免当事人巨额损失。

当事人送锦旗
2024年4月,武汉海事法院判决解除施某与苏某的《船舶租赁合同》,要求施某在湖北黄冈巴河港返还“湘娄底机XX”轮。施某上诉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25年年初,苏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涉案船舶实际停泊于湖南湘阴县水域,施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3月5日,武汉海事法院执行法官根据苏某提供的线索,奔赴湖南省湘阴县湘江水域找到了空无一人的“湘娄底机XX”轮,并在现场与苏某办理了交接手续。
然而,3月7日,施某组织多人暴力阻挠离港。武汉海事法院立即启动湘鄂赣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迅速联系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寻求支持,并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成立执行小组,4名法院干警、2名公安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面对暴力抗法,执行小组采取“法律威慑+释法说理”双轨策略,明确告知施某拒执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最终,施某放弃阻挠,船舶得以顺利开航。
本案从遇阻到强制放船用时3小时,避免了船舶长期滞留导致的巨额经济损失,保障了航运主体正常经营。
武汉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作为司法协作的“长江样本”,其典型意义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机制创新,依托湘鄂赣三省《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协作机制》,武汉海事法院与湖南法院建立“异地通报-属地响应-联合处置”全流程协作模式,破解涉船舶案件“跨省管辖难、执行对抗强”难题;二是护航经济,通过快速执行降低航运主体停运风险,为长江中游船舶流转、港口运营提供司法保障,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震慑失信,跨省协同彰显司法机关“零容忍”态度,既维护胜诉权益,又震慑失信主体,推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生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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