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简称《协定》)相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在会上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加入《协定》符合我国的基本立场,有利于深入参与国际渔业治理,体现了中国坚定维护国际渔业秩序的大国担当。中国将更深层次参与全球渔业治理,推动完善治理规则,强化国际执法合作。

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现场。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会上,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协定》是全球渔业治理的重要国际文书,想请问加入《协定》在打击非法捕捞活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方面有什么作用?加入《协定》是否意味着我国在渔业管理方面将会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对于中国渔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提问。
打击非法捕捞是养护资源最重要的措施。如何才能有效打击非法捕捞?刘新中介绍,一直以来,全球都在研究好办法,有的是执法,有的是处罚。但是,通过港口制约、打击、治理非法捕是个很好的措施。所有的渔获物不论是什么方式,它都要上岸,都要进行销售,港口是唯一的途径。通过港口措施实施打击非法捕捞是公认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这个《协定》就起了这个作用。
“中国加入《协定》意味着我们在渔业管理方面将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从我们国家的港口上岸的或者进港的渔船要按照《协定》规定的措施实施监管。”刘新中表示,《协定》共十部分、三十七条。其中包括一是入港信息查证。港口国应指定并公布船舶可以进入的港口,要求船舶入港前通报信息,对通报信息进行查证。
二是船舶进港管理。港口国根据船舶通报信息查证情况,做出准入或拒绝其入港的决定,拒绝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船舶入港或使用港口服务。
三是船舶进港检查。港口国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内容等对进入港口的船舶及船上渔获物等按一定比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发送船旗国。
四是船旗国监管。船旗国应与港口国合作,如收到港口检查报告,表明悬挂其国旗的船舶从事非法捕捞应立即全面调查,按照其法律法规采取执法行动。
《协定》对于中国渔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哪些作用?他表示,有利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协定》旨在充分发挥港口作用,推动港口国、船旗国、沿岸国和市场国等多国协同,实现港口互联,逐步构建使用于船舶的全面监管、渔获流通全程追溯、非法行为全面围堵的管理格局,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的国际合作的合力,避免任何一个港口成为其他国家非法渔船的方便港,确保渔业资源的长期和持续利用。
“有利于提升港口管理水平,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港口管理是阻断非法渔获物流通和遏制非法捕捞的关键节点,更是打击非法捕捞的重要防线。”刘新中说。
他还指出,加入《协定》有助于推动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效提升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获等能力,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的运销活动,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和规范发展。对中国来说就是有很多部门要参与这个活动中来,这样才能形成合力。
此外,《协定》对履行船旗国义务提出新的要求,中国将严格依照《协定》规定,面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面向国际制度规则要求,要求进入他国港口涉渔船舶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作业,以外促内,推动产业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方式的变革,促进涉外渔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同时推动国内渔业治理走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