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优先股:
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分配利润和剩余财产时具有优先权,较普通股股东享有更优先的待遇。但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表决权,不能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且一般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时,向现有股东按一定比例额外发行的股份。后配股股东通常没有优先权,在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方面逊于普通股和优先股。
分配公司盈余的特别股:
这类特别股股东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公司盈余的分配。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特别股:
这类特别股股东在公司清算时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行使表决权的特别股:
某些特别股股东可能享有表决权,尽管这种权利可能受到限制或附加特定条件。
可赎回的特别股:
这类特别股股东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被公司赎回,通常公司会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赎回。
发起人股:
发起人股通常是指在公司成立时由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可能享有某些特别权利或限制。
混合股:
混合股可能结合了普通股和优先股的特点,拥有优先分配股息和剩余财产的权利,同时也可能具有一定的表决权。
可转换股:
可转换股允许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将特别股转换为普通股。
这些特别股类型各有其独特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在选择特别股时应充分了解其具体条款和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