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的转移流程可以分为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情况:
内部转移
填写申请书:
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办理手续:
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集体转移:
如果涉及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移,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审核与录入:
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转移完成:
一份《转移通知书》盖章后退单位,一份由职工个人签字后留存。
外部转移
单位办理:
单位在办理职工封存后,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携带转入单位信息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个人办理:
职工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转移材料:
需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审核与录入:
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办理转移,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资金转移:
管理中心会计处办理资金转移,并处理可能的汇款退回情况。
注意事项
如果职工在北京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后,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下属具体缴存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按程序办理转移。
异地转移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转移过程中,单位或职工应确保原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转入单位须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以上是北京公积金转移的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