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儿童”这一表述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 拐卖儿童未遂罪的简称。它指的是行为人为实现其拐卖儿童的目的而实施相关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达成预期目标。具体来说,拐卖儿童未遂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拐卖儿童未遂罪与拐骗儿童罪未遂有所不同。拐骗儿童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在着手实施拐骗儿童的行为时,在儿童尚未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时,即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行为人无法实现对儿童的实际控制的情形。
综上所述,“未遂儿童”主要是指拐卖儿童未遂罪,这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形式,涉及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