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指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方式包括:
在线申请:
许多政府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申请人按照平台的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身份信息、所需信息的主题和描述等,即可提交申请。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若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内容要求申请人需要准确清晰地描述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包括: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信息内容描述:
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
获取信息方式: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和获取信息的方式。
申请时间: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省略)。
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并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若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提供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