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对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通常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对于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其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对于其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此外,该罪还包括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于入境发展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罪行和情节进行综合量刑。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态度等因素,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