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销户的时间限制是自 一个月以内。具体规定如下:
公民死亡后,其家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销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死亡注销户口的时限均为一个月以内。
若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这一规定确保了户籍信息的及时更新,避免因信息滞后而影响相关事务的处理。
对于意外事故致死或死因不明的情况,户主或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这是为了及时启动销户程序,避免因信息缺失而导致的法律和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人去世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完成销户手续,以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避免因户籍信息滞后而影响继承、保险金领取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