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讨债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骚扰通讯行为:
未经借款人本人允许,拨打其通讯录内亲人或好友电话并多次骚扰,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正常生活秩序,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
恐吓威胁:
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或其亲友,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和恐惧,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罪名。
过度催收:
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电话超过3个以上,或者催收来电不在时间段,这属于过度催收行为,会干扰借款人的正常生活,可能被视为骚扰行为,面临治安处罚。
曝光信息:
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隐私权,可能导致借款人面临各种社会压力和风险,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违法催收:
到借款人家里或工作单位催收导致个人声誉严重受损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借款人的名誉权,还可能影响借款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拘禁债务人: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抢走债务人财物: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暴力对待债务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住进债务人家中: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冒充机关工作人员:
冒充机关工作人员对借款人进行恐吓、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涉及其他更严重的罪名。